青岛大学等三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2024-05-04 13:13:30
AG九游会真人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山东师范大学主办、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历下区教体局进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的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创办于1955年,现有本部校区、长清校区两个校区。经过一代代附小人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师资队伍和现代化办学条件的山东省省属重点品牌学校。
近七十年来,学校秉承山东师范大学厚重的文化积淀,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努力建设具有大学气质的附属小学,铸就了“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附小精神,遵循着“做最好的自己”的校训,形成了“崇尚民主、崇尚科学”的校风。多年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改革、探索,全力打造附小优质教育品牌,重视学生实践活动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个性活泼张扬,成绩一流。学校曾获得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国际生态学校、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首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首批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围棋特色学校、山东省教师发展研究示范基地、山东省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棋牌推广先进单位、山东省首批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打造了以“教育专业化、教育个性化、教育民主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五化育人的“尚善教育”优质品牌,办学质量、办学水平持续提升,成为山东省基础教育品牌学校、教学科研旗帜学校和对外交流窗口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5.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师范大学网站()和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关注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教师1、教师2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常识、综合分析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教师3-10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思维应变、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和青岛市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1993年由原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
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40余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入围软科(ARWU)、US 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和QS亚洲大学世界四大主流排行榜,连续四年位列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
学校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496亩,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现有招生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型3种;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31种;博士后流动站11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青岛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认真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报名材料包括:
(2)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5)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6)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学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网上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报名材料初审不通过将不能继续报考。学校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笔试合格分数线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分。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招聘。
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山东省康复中心)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坐落在誉为“中国最美五大城区”的青岛八大关风貌保护区,拥有16个国家建筑风格的别墅63处86幢,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依山面海,交通便利,距地铁站步行5分钟、距火车站10分钟车程、距胶东国际机场70分钟车程,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与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
医院具有集“疗养康复、慢病诊治、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社区卫生”功能为一体的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是青岛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离休人员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医疗保险特殊人员刷卡定点门诊、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青岛市公务员、省市保健对象体检定点单位。
医院始建于1953年,建制属原中央卫生部,1958年,中央卫生部将青岛疗养院移交给山东省省委,省委将省委疗养院合并于青岛疗养院。1979年,省委将青岛疗养院交给省卫生厅管理,更名为山东省青岛疗养院。1987年山东省康复中心成立,挂靠山东省青岛疗养院。1991年,加挂“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牌子。2021年12月30日更名为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加挂“山东省康复中心”牌子。
近年来,医院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医疗预防、康复理疗、疗养保健、营养膳食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优势与特色。坚持“软、硬”件建设同步提升,以省中医院“青岛保健基地”、省医学会“慢病防治青岛基地”、省保健“治未病”基地建设为契机,持续加强慢病防治、中医药传承创新、康复理疗等特色建设。全面提升健康管理水平,以“专业精准的健康管理品质、温馨舒适的体检环境、人性化的四星级服务理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创新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惠及社区居民。获批首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治未病科”、青岛市基层特色专科“疼痛康复专科”、“口腔个性化治疗”、“中医治疗过敏性鼻炎”和山东省岐黄针实训基地。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山东省慢性病医院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副主任医师职称证书;身份证。
以上第1项-第3项扫描版压缩打包,第4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名命名为姓名+放射医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