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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387人公告(含医疗岗33人)

2024-06-28 08:01:18

  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351个岗位3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面向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面向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最低生活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的,须为从中国人民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生(兵)源地或户籍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4.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已办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随军家属”、村(社区)“两委”成员,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河池市聘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2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从2024年2月5日起,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链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学历、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情况等信息),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报考材料。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3)查询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不定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2月2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须于2024年2月27日10: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办理流程可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需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网址。

  县级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未达1:3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应达1:3比例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有关单位须于2024年2月28日15:00前提出申请,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时间截止3月1日18:00,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注:2024年仍使用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2022年版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任一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配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用人方式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岗位,不办理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一)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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